【记者崔毅北京14日报道】香港税务局近日宣布,从现在起至7月16日,短短30余天内,创维数码(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751)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GB公司)要向香港税务局补交1995—2000年间累计拖欠税款1.73亿港元。若该公司逾期不交,创维数码的七名董事则要自掏腰包,因为一年前他们曾为此笔巨额税款做了担保。
创维在发表被港府“追税”的同时表示,公司现在手上有多达11.83亿港元的银行结存及现金,所以上述追缴税款事件将不会对该公司的现金流量构成负面影响。
董事为何摊上债?
消息一出,记者马上联系RGB公司总经理、创维集团中国区执行董事丁凯,但丁凯的秘书李小姐以丁总公务繁忙为由,拒绝记者采访。李小姐透露,丁总今天早上特别叮嘱拒绝任何媒体采访。
记者又拨通了创维集团证券部副总经理吴晓蕾的手机,吴对记者关于欠税的问题,不置可否。吴晓蕾面对记者的追问强调说,早在2000年1月,在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创维数码上市前的审计报告中,有关RGB公司的欠税问题就有所披露。由于欠税款项要计入相应科目,冲减当年损益,从而直接影响创维数码的上市。为了顺利上市,创维对此的处理是:由七名董事出面为这一欠税担保,经过这一操作,创维数码才成功上市。
记者直接致电香港,就欠税问题的起因及七位董事为何敢担保巨款等敏感问题询问创维数码总裁陈钜添,以探寻答案。但陈闪烁其词,推说马上有重要会议,让记者两个小时后再打来。记者如期再次致电陈钜添时,电话那端始终是一片忙音。
截至发稿时,创维集团董事长黄宏生和销售总监杨东文的手机一直未开。而杨东文在担任大中国区销售总监一职前,曾任创维集团财务总监。创维内部有消息称,杨在财务方面的工作对创维上市贡献极大。
双方争执源自规则不同
据了解,各国税法对企业所得税追缴权遵循的原则不尽相同。我国主要以属地原则为依据,即:无论企业在何地注册,只要有收入来源于中国大陆,我国的税务机关就有权对这部分收入进行征税。而大多数西方国家(包括香港)对企业征收所得税主要遵循属人原则,即:无论收入来源于哪里,只以企业注册地为标准征收所得税。
创维数码的通告指出,在上市之前,RGB公司已经接到了香港税务局截至1995-2000年共5个财政年度的缴税通知书。但是创维集团认为这家附属公司的经营收入为香港以外的收入,不用缴纳香港本地税款。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罗宁博士分析说,很有可能是因为两地企业所得税追缴权的遵循原则不同,造成了对RGB公司的双重征税,RGB公司一直拖欠着港方的税款。罗博士推测,若按属人原则,RGB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香港税务局本无权向RGB公司征税。由于香港税法又有其特殊性,条款中同时含有属地原则,由此造成法律缝隙。在RGB公司的征税问题上,可能由于RGB公司的一部分营业收入来源于香港市场,香港税务局根据属地原则自认有权向RGB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年,创维数码急于上市,七位董事以个人名义提出担保巨额税款,现在港府穷追不舍,七位董事恐怕如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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