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去年1月1日起,我市税务机关已停止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但近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此项税种清欠的“收尾”工作仍持续进行。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简称投向税)是在原建筑税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于1991年开征,按实际应税投资额收税。当时我国经济过热,固定资产投资过猛,投资结构不合理,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比较严重。开征此税,对当时引导投资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在停征投向税之前,还曾对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一时段的投资额实行减半征收。
据悉,我市投向税在减免征收政策出台前一直呈上升之势,全市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时,此项税收收入为3996万元,1999年升至近2亿元。
虽然今后从事住宅建设投资、更新改造和装饰装修投资、楼堂馆所投资等都不再缴纳投向税,但是在停征政策出台之前应缴未缴的税收并不会“一笔勾销”。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停征是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支持扩大内需发展经济,而清欠是为完整执行税收政策,公平税收负担。因此清理压欠仍是今年税务机关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记者了解到,市地税局去年已将1997年至1998年的所有投资项目整理归档,下发到各分局,在全市开展了清理压欠检查。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清理检查301户、338个投资项目,征收入库“投向税”5470万元。税务人士调查分析,今年全市将仍有一定数额的税款入库。(记者黄斌 通讯员何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