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5日由清华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国际研讨会”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表示,我国的新会计标准有三大突破,即强调可比性、真实性、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
冯淑萍指出,新会计标准做到了既符合中国实际,又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突破。
其一,新会计标准打破了以往分行业、分所有制分别制定会计标准的做法,强调依据会计制度生成的会计信息应具有可比性。
其二,新会计标准从三个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的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新会计标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如可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可采取不同百分比进行计提,以及采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等;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新会计标准就或有事项等不确定性事项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甄别,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新会计准则还要求承担人在确认租赁引发的负债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其三,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入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段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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