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5月25日电(陈光明、邵小明) 记者从鞍山市工商局合同处获悉,近三年来,鞍山市有23家企业被撤销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荣誉。
据统计,目前鞍山市共有企业3万户,其中市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482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47户。荣誉称号来之不易,但一些企业却不珍惜。在鞍山市这次被撤销“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的23家企业中,除了7户关、停、并、转的企业外,还有相当部分企业是因为合同管理弱化或出现违约、毁约等问题。
有关人士认为,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今天,良好的信誉无疑是企业抢占市场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所以企业应将信誉视为自己的生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