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袁玉梅)根据保监会《关于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的意见》,天津保监办针对当前天津市保险市场存在的保险机构无序竞争、违规经营;保险中介市场比较混乱、兼业代理人成分复杂、良莠不齐;保险公司内控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确定八项整顿重点。
一、整顿和规范保险经营机构。二、全面清理保险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经资格审查的高级管理人员要重新申报。三、继续整顿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对机动车险业务经营情况、保险代理业务管理情况和车险服务情况进行整顿和规范。四、整顿团险业务,对团体人身保险长险短作、化公为私、趸交即领、现金返还等做法,进行彻底清理整顿。五、整顿误导保险消费行为,对在保险产品销售中故意夸大产品功能、保险责任、投资回报率等行为进行整顿和查处。六、整顿和规范保险代理市场,清理非法兼业代理人,强化保险公司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责任。七、检查外资保险机构驻津代表处的活动情况。八、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