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运期间,铁路客票涨价因事前没有召开价格听证会而备受各方谴责。而后进行的电信资费调整虽然召开了价格听证会,但因其过于“隐蔽”也遭致讨伐声不断,与此同时向垄断行业动刀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价格听证开始引起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近日国家统计局进行的一项关于破除行业垄断的调查中,大多数调查者对垄断行业的生产成本和定价缺乏公开性表示不满,赞成采用价格听证会的呼声很高。那么什么是价格听证会?价格听证会能否打破行业垄断的坚冰?价格听证会能否更全面地反映普通百姓的意愿?
据辽宁省物价局收费二处常处长介绍,1998年开始实施的我国第一部《价格法》第23条明文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我省在1997年就制定了《辽宁省公用事业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并已召开过多次价格听证会。根据规定,价格决策听证的范围一般包括自来水、管道煤气、公共交通、居民供暖、住宅房租、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决策听证由物价部门组织成员,有以下方面的代表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代表;经济技术专家、学者;政府有关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代表;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常处长认为,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消费者参加,一方面能使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地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直接了解消费者的价格承受能力,有利于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可以使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了解价格的制定原则、依据、价格水平和调整的必要性,增强透明度。事实证明,经过价格听证会论证过的收费调整执行起来也顺利。
辽宁省物价局王剑凯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推行价格听证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价格听证会因为要吸收群众广泛参与,所以有利于群众参与和监督政府价格管理,增强定价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过去价格制定给人感觉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实行价格听证会后可实现多方对话;另外价格听证在某种意义上讲对垄断行业确实有制约作用,开听证会可以避免暗箱操作,使垄断行业减少价格垄断行为的发生;此外还可以通过价格听证制度把价格管理纳入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让政府的定价行为也受法律制约,避免决策失误。
公开性和透明性应该是价格听证制度的灵魂,只有这样价格听证会才能真正发挥制约行业垄断的作用。青岛市今年在全国率先做出大胆尝试:在社会公开征集价格听证会代表,并通过电视台向全市直播,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据了解,我省的鞍山市在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上也有创新,做法并不比青岛市逊色。每逢和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公交、自来水、煤气等价格有调整前,鞍山市物价局事先都做了大量工作,这样调价后群众基本没有意见。
鞍山的做法得到了省物价局的肯定。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受时空限制价格听证会不可能全民参加,但可以考虑在媒体上广泛开展讨论,尽可能多地吸收多数人的意见。由于价格听证会制度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有关法规对如何召开听证会的细节没有详细规定,所以各地也都在摸索完善。另据了解,一部更为完善和科学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法》即将出台,届时价格听证会将全面走上制度化的轨道。(本报记者 李韬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