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邹清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决定,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定期向社会统一发布广告监测信息,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打击虚假广告等违法活动。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将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每一季度的监测对象和范围,并进行抽查、汇总、分析,形成监测报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发布时间暂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
据了解,今年第二季度的监测对象范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晚报2001年4月11日—20日发布的广告。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指标包括:广告发布量、违法量、违法率、主要违法表现、违法量居前三位的广告主。国家工商总局将于今年6月中旬进行第一次监测信息发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