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企业的经营者分获10万元至50万元奖金
本报海口4月28日讯(记者侯小健程旺通讯员杨谦) 在昨天举行的全省工业扭亏增盈企业暨市县工业指标考核表彰大会上,我省11家扭亏增盈成绩突出的企业经营者受到重奖,分获10-50万元奖金。省经贸厅、省财政厅、省企业工委和省统计局对奖金额的分配提出建议: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占40%,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占60%。
去年,我省国有工业企业整体扭亏为盈,实现利润3.6亿元,一批国有企业自我加压,苦练内功,争创佳绩,实现大幅增盈和扭亏、减亏。
海口火电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因盈利1.48亿元(含马村电厂),荣获特等奖,获奖金50万元。
省电力有限公司和海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荣获一等奖,各获奖金40万元;海南卷烟厂、大广坝水电有限公司、南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农垦三叶制药厂4家企业荣获二等奖,奖金各25万元;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农垦三亚木材厂、国投海南水泥有限公司及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4户企业获三等奖,奖金各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