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实施《会计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配合我省整顿经济市场秩序工作的开展,广东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
这次检查的对象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会计法》大检查的工作时间是:4月至6月为单位自查阶段,6月至9月为重点检查阶段,9月至10月底为巡查验收阶段。
据了解,财政部门将组织检查组进驻200至500个单位(含省属)进行实地检查。对自查不认真、有群众举报或社会关注的行业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朱桂芳)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