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税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系统内部分单位中率先试点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体系,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过错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全局的税收执法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过去在税收执法权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
成都市基层国税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普遍推行了税务执法公示制,做到了“八公开”。一是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二是公开税收法规政策;三是公开管理服务规程;四是公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五是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六是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七是公开投诉部门和举报电话;八是公开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这一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使执法监督更加及时、准确、到位。
在坚持抓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这个局还注重发挥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作用。他们通过聘请监察信息员、定期召开监察信息员座谈会、组织明察暗访、设置公开监督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主动将税收执法工作公示于众,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反馈的有益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对照改进、完善,从而在税务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了更加密切、融洽的联系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