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许晖4月5日北京报道 经过近一年的磋商,内地与香港商会联席合作机制今日在北京正式确立。
据了解,作为会议机制,“内地(香港)-香港(内地)商会联席会”不单独注册成立社团,也不设常设机构。具体事务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作为该机制的内地联络处,负责“内地-香港商会联席会”的相关事宜;香港方面由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作为召集单位,轮流负责“香港-内地商会联席会”的相关事宜。
有关人士一致表示,建立两商会间联席合作机制十分必要:一是可以提高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的水平,沟通和交流两地工商企业界在经贸合作中的经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两地商会机构通过发挥中介桥梁作用,协助两地工商企业之间的合作发展和政府政策的完善落实。
据介绍,除了联席功能之外,该机制还将为两地企业提供经贸政策、税收、关税、行业、产品市场及企业资信方面的咨询,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咨询和反馈;尽可能先一步获取有关经贸政策改动的最新消息,传递给港商,收集意见,并适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两地商会联席会将轮流在内地和香港,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主席会议,并不定期地进行座谈或研讨,将建议和结论提交两地政府主管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