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计委交通部通知:5月1号起放开水运价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4月04日 10:46 新快报

  新快报讯(杨石) 日前,国家计委、交通部发出通知,从5月1号开始,全面放开水路客货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要求,5月1号以后,各水运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客货运输的具体价格。但中央直属企业的客货运输价格要报国家计委、交通部备案,其它水运企业的运输价格报相关省、自治区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水运价格放开后,各水运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除合同运价外,水运企业调整水路客、货运输价格,应提前30天向社会公布。对于调价幅度明显不合理引起社会各方面强烈反映的,各地要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干预。






发表评论】【财经论坛】【聊天室】【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相关链接
实现市场调节 中国将全面放开水运价格 (2001/03/23 17:00)
水运五月将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2001/03/24 17:11)
跨海铁路跃跃欲试 海峡水运风雨飘摇 (2001/03/06 13:33)
长江三峡将断航两月 水运货物将改走公路、铁路 (2001/02/11 07:49)
西部大开发不能忽视水运建设 (2000/09/01 11:01)
南京水运下半年将增加运输收入约1500万元 (2000/08/30 09:54)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美军侦察机摧毁中国战机事件
同学们在等你呢! 快来新浪同学会
新浪汽车频道改版:汽车新闻 用车修车…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情感专题:贫穷的爱情你要不要?
时尚组图:人体艺术写真获奖作品展
新浪网滚动新闻每日1700条
享受手机短信息服务



财经频道意见箱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