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4月1日起,本市工商部门将开始对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
据悉,这次整顿执法部门将首先从保险业“开刀”。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负责人说,目前本市保险机构及保险代理机构约3000家,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保险公司及
代理机构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取客户,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保险公司利用自身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优势指定他人购买某种商品或接受其服务;保险企业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强制进行保险等行为。
据介绍,目前保险市场普遍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如车辆保险理赔中,一些保险公司强制客户在指定汽修厂修理,甚至指定使用某品牌汽车配件、附件;保险公司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商业银行联手,强制贷款人购买不必要的保险;保险公司与医院联手,强制病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与电信部门强制电话用户购买电话盗打意外险;保险公司与教育部门联手,强制小学生购买意外事故险;保险公司与铁路、民航、轮渡等部门联手,强制旅客购买不必要的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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