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香港3月27日电 经过13个月的调查研究,香港政府昨天公布了关于百富勤投资及百富勤定息债券公司倒闭的独立调查报告。报告建议政府向法院申请禁制杜辉廉、黄永昌、伍健文及李镇4人再出任香港公司董事,前百富勤董事总经理梁伯韬则无须承担责任。
一代华资大行“百富勤投资”于1998年1月被强制清盘,证券业人士一直众说纷纭。港府财政司司长于1999年4月根据《公司条例》委任的审查员Richard Farrant进行调查,主要目的是查清导致该两间公司倒闭的原因和经过;以及就事件中应汲取的教训和改善香港在监管方面的安排提出建议,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整个报告耗资980万元,于去年2月完成,之所以到昨天才公开,是因为需征求律政司意见以决定是否提出刑事检控。此间舆论认为,政府公开报告,意味着不会对有关人士作出刑事检控。
报告指出,导致“百富勤”倒闭的近因是亚洲金融风暴,并非两家公司的董事所能预料;但内因是两家公司的报告及会计程序、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方面的基础系统都有问题。报告指出,这反映出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以及过于注重招揽生意、忽略公司内部监控的问题。
报告同时指出,并没有发现任何“百富勤”董事、管理人员和顾问有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所出现的失责事项主要由于有关人员表现失当,并非蓄意为之。调查员批评与两家公司有关的6名人士的表现,并在结论中建议财政司司长或破产管理署署长向法院申请取消其中四人担任董事的资格,政府发言人表示正考虑有关建议。
报告透露,“百富勤定息债券”于1997年为印尼安稳的士公司发行巨额定息债券,其后该公司股价大跌,拖累“百富勤”陷入财政危机,但“百富勤”在中期业绩中并未作出足够拨备。报告指出,4名不能胜任董事的人士中,以杜辉廉和黄永昌责任最为重大,因为定息债券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在他们手中。另外两名在报告中被批评的人士是“百富勤”法律顾问麦兆麟及核数师德勤,报告认为麦兆麟在定息债券业务上没有直接的职责,但他并未能确保立即跟进核数报表中的批评,这显示他不胜任有关工作,存在疏忽和违反职责的问题。“百富勤”的会计师德勤在调查报告被提及其手下核数人员在评估“百富勤”定息债券资产时,声称已完成复核的工作,但并没有文件支持。
对于“百富勤”事件中另一个焦点人物梁伯韬,报告称“对他出任董事的表现没有批评”,因为梁伯韬所负责的企业融资和证券属核心业务,为可靠的盈利来源,并没有问题。
审查员并就调查结果中总结所得的教训,针对金融机构及其顾问和金融界的监管等提出了一些建议。(王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