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邹清丽) 国务院今天批准了拉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此,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需国务院批准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1个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全部批准实施。
据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潘文灿介绍,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等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强调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基本内容和审批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1999年1月,国务院据此原则通过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各地方开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当年6月第一个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得批准实施。
潘文灿说,此轮规划适用至2010年,规划按照供给制约和统筹兼顾原则编制,有利于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各级规划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强化了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有利于全国规划目标的落实;县级和乡级规划通过土地利用分区,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奠定了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各地用地观念的转变,促进了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将严格执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的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审核制度,凡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同时积极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对经济发达地区和重要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遥感动态监测;并在年内建成国家级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112个省级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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