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单羽青3月20日北京报道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日前,人行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第二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其中,具备《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18家,具备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26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