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栗新风、郑杰、莫艳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刘文甲在会议期间提出一个新观点:建议实行城乡住宅上限制度,即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住宅和居住用地。
刘文甲认为,住宅要占用土地、钢材、水泥等等物质,但我们没有那么多居住用地,无节制地扩大住宅规模。他建议,在全国实行“住宅上限制度”,当居民住宅达到合理数量(人均50—60平方米)后,应把精力放在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含量上,改善居住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也认为,应尽快出台《住宅法》,限制住房过度消费,对超标准房增收消费税和房产特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