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锁定棚户区 南京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07日 13:4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房改办获悉,该市今年将进一步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包括建设部分低价房,同时加快微利房和廉租房的建设,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据介绍,目前南京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处在两难的境地。如果按人均1.66万元、家庭收入5万元以下为中低收入的标准进行统计,那么全市有95%的家庭都将列入中低收入家庭。面对这样大的供应面,一方面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远远不够,另一方面如果过分扩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则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而且按目前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的房价,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
针对这些现状,市政府将按照“分类分步走”的方针,分批解决老百姓的居住困难,其中重点解决棚户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方面提高拆迁补贴量,补偿款低于5万的补足到5万;同时减免新房建设的有关费用。在细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方面,计划将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并列起来作为划分标准,将供应对象分为中等收入住房未达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低收入住房未达标和低收入住房困难等4种家庭类型。具体的划分标准将在近期出台。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住房供应保障的重点,政府将为其建设部分低价房,目前已在亚东新城和江宁区采取行政划拨土地的方式建房。这些低价房的税费减免到位,开发单位也无利润,房价控制在1300元/平方米左右。另外3类家庭将主要通过微利房建设来解决住房问题。微利房的利润控制在3%以内,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积善、兴隆和钟山花园城正在加快建设。而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其住房问题则通过发放住房补贴、减免租金或提供廉租住房等方式解决,具体的方案即《南京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试行办法》也将在近期出台。此外,自有土地的困难企业也可以适度开展职工集资建房。(房萱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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