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业庆 石峰长沙报道 从此间召开的湖南省农村工作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南将全面铺开农村“费改税”工作。该省同时要求:乡镇机关按现有行政编制总数20%的比例精简;未来农村中小学校布点尽量向县城或城镇靠拢。
据了解,湖南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三个取消”即取消乡统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一个逐步取消”即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个调整”即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项改革” 即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湖南省省长储波在会议上指出,为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今年将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坚决清退临雇人员、分流超编人员,乡镇机关按现有行政编制总数20%的比例精简。
据了解,湖南已经将各县市的乡镇划分为一、二、三、四类。在机构设置上,少数经济发达、规模较大的镇可按现代化城镇管理模式确定内设机构,其它一、二类乡镇只能设4—5个综合性力公室。乡镇事业单位设置限额9个左右,领导职数配备不超过11名;三、四类乡镇原则上只设一个办公室或确定必要的助理员。乡镇事业单位设置限额7个左右,领导职数配备三类不超过9名、四类不超过7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搞上下对口,提倡一职多能。
储波强调要通过多种途径,想方设法把分流人员安置好。该省规定,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如果没有找到工作,3年内工资照发;清退的各类临雇人员各地也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安置费;分流人员还将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该省教育两个调整工作也将同时进行。副省长唐之享指出: 湖南将大力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和教师队伍,以解决中小学办学标准偏低、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教育投入不够等问题,减轻农民负担。
据悉,未来湖南农村中小学校布点应尽量向县城或城镇靠拢,1万人口以下的乡镇一般不单独设立初中, 1—3万人的乡镇可单独办1所初中,3—6万人的乡镇可办2所,超过6万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办2—3所;小学布局可参照服务半径和覆盖人口数两个条件定点。
该省表示,“十五”期间小学职工总数最终要控制在25万人左右,即在现有基础上分年度减少5万人左右;初中教职工总数控制在19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