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账户,交易B股股票。B股市场的对内开放,打破了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存在的A、B股之间的市场分割,给投资者增加了一条投资渠道,必将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从投资收益上讲,B股与A股股价的巨大价差,无疑给人们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这一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重大举措,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5000万投资者中激起了极其强烈的反响。从2月20日开始,到各处证券经营机构、商业银行开户、询问的投资者骤然增多,不少地方出现了久违的“排大队”场景。只要您稍微留意一下这几天的媒体,就会强烈地感受到这股前所未有的B股冲击波。
十年发展史总算盼到这一天
1991年底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只B股——上海电真空B股发行上市。
1993年8月18日渣打、里昂、新鸿基、高诚、柏毅五家境外券商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特许经纪商,可直接进场作B股交易。
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第一部全国性B股法规的诞生。
1996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通知,重申境外投资者才能持有B股。
1996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清理B股账户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的B股账户,要进行清理和规范,逐步妥善解决B股账户的遗留问题。
1997年3月10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荐B股预选企业的通知,指出申请发行B股企业的条件、程序与所需文件。
1998年2月24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在关于发布《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首次提出,符合一定条件的B股公司,可以增资发行股票。
1998年7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B股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计问题的通知。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的公司,可以只进行中期境内审计;拟在下半年办理配股的公司与在下半年实施分红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司,可以不进行中期审计。
199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企业发行B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凡发行上市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应就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问题征求原中外合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意见,在获得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申请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B股公司外资发起人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后,可以在B股市场上流通;外资非发起人股可以直接在B股市场上流通。
2000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实施B股市场改进措施的通知。推行B股无形交易,申请发行B股的企业可以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企业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开通即时成交回报,降低交易结算费用、缩小申报价位最小变动单位。
2001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账户,交易B股股票。
券商广告战一掷千金不稀罕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居民外汇存款高达数百亿美元。面对巨大的市场诱惑,北京的各家证券经营机构无不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使出浑身解数,巨资抢占市场,希望将来能切上一块大蛋糕。从近几天《北京晨报》的广告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这场抢夺B股市场广告大战的空前激烈度。
此次京城证券经营机构所挑起的广告大战,有三点明显的特征。第一,反应迅捷。2月19日(周一),“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交易B股”的消息传出。次日,各家证券公司开足马力,加紧准备。特别是海通证券公司,更是身手敏捷,先声夺人。2月21日(周三),海通证券公司就在《北京晨报》投资版刊登介绍本公司有关B股投资服务的栏花,打响了抢夺B股市场的第一枪。第二,铺天盖地。从2月21日(上周三)至2月27日(本周二),各家证券公司共刊登有关B股投资服务的广告18次,栏花14次。为了抢夺B股市场,证券经营机构的投入之多,力度之大,频率之快,前所未有。第三,不惜重金。2月24日(周六),华夏证券公司在《北京晨报》头版刊登通栏彩色广告,并配有照片。在12版,国泰君安证券[微博]公司占据整整半个版,又是详尽的文字,又是大红剪纸。2月26日(周一),辽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晨报》第8版用1/4版的篇幅,以“大红灯笼高高挂”为图案,对投资者发出热情的邀请。马健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