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2月27日消息:从3月1日开始,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对象将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与企业职工一样执行新的医保制度。
据此间媒体报道,根据方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职工均纳入新的医保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新的医保制度后,办法与已在企业推开的基本医保相同。
为缓解困难群体大病重病患者个人的医疗负担,上海市将在上一阶段已有的帮困、清欠、救助等工作基础上,继续研究制定有关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鼓励企业参加上海市总工会推出的大病和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机关事业单位要整体参加,其他参保者可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参加;建立职工医疗互助帮困基金;将低保家庭中的大病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向低收入群体提供治疗、护理、药品等实物帮困;加快大病重病患者被拖欠的医疗费清欠;降低医疗成本和费用,减轻病家负担。(朱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