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工商局近期专项调研发现,目前保险业市场“强制保险”问题十分突出。
从工商部门查处的保险业违规经营的案例来看,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保险公司为争得市场份额,不惜采用种种不正当手段,如以支付有关部门单位一定的好处费为诱饵,包括现金、报销发票、出国旅游等,实施强制保险。苏北某地的一家保险公司就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发文,由学校利用向在校学生收取学杂费时收取中小学生平安保险费,有的贫困学生因难以支付保险费而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苏南某市的一家保险公司则与房改部门“协作”,规定贷款人必须到指定公司参加责任险、保证险和人寿险,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自1993年4月至1999年6月,仅这一项,保险公司就收取保费3206.47万元。与具有垄断地位的公用企业联手也是保险公司强制保险的招数之一。如有的地方煤气公司在为新装管道气用户办理通气手续时强制用户购买煤气意外责任事故保险,否则不予通气。液化气公司在为用户换发气证时,同样强制用户购买保险,群众反应十分强烈。还有家“聪明”的保险公司与医院签订合同,医院在收取患者住院费时,收取医疗责任事故平安保险费,大部分病患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住院期间还被收了保费,也拿不到任何凭证,而医院和保险公司则双双获利。工商部门人士指出,“强制保险”不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同时也容易诱发商业贿赂行为。据了解,工商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将针对全省保险市场的现状进行专项整治,以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龚尚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