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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20日 12:11 南方网
近日,广州市住房建设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广州尚有5、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待字闺中”,它们多数是建成并投入使用两三年以上的房子。而在棠德花苑等住宅区,记者亲眼见到,经济适用房沦为出租屋的也不少。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是用来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的一种带国家福利性质的措施。然而,经济适用房积压5、6万平方米这个数字却似乎说明:面对政府送上来的这份“大礼”,广州的中低收入家庭并不热情。广州的中低收入人士真的可以理直气壮的对经济适用房说“不”吗?还是经济适用房不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胃口”,或者说经济适用房过剩了? “过剩”一说不妥当 对于“过剩”一说,广州市住建办副主任廖志强明确表示:“这种说法不妥当”。因为目前广州尚有大量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而且相比200多万平方米的已竣工经济适用房来说,5、6万平方米是个小数目。况且“过剩”的只是经济适用房中的高层住宅(广州已竣工的高层经济适用房大约为20多万平方米)而已。 住建办有关负责人认为,高层住宅“过剩”是因为物业管理费和电梯维护费过高。尽管高层经济适用房的物业管理费已适当调低(一般在1·3元到1·6元之间),但不少中低收入家庭仍然难以承受。而且,高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有点“尴尬”,尽管它的价格只相当于同一地段同类住宅价格的6成多,但按政府部门定下的“准入门坎”,绝大部分中低收入者仍难以企及。目前,在广州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必须是广州市户口;2.年收入低于1·5万元;3.人均居住面积不足7平方米。4.是无房户。但高层住宅3200元/平方米左右的单价对这部分家庭来说,显然并不咋“经济”。相反,多层经济适用房就要实惠得多。 既然高层经济适用房并不“卖座”,为何还要建呢?对此,住建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当初规划时,只考虑到提高容积率,让更多的住房困难户有房住。 经济适用房在广州遭遇尴尬,也有人认为,是因为广州是全国最早实行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之一,从1986年至今,经济适用房在广州走了16年。在刚开始的时候,广州市政府规定,人均住宅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1992年,这一标准被放宽到5平方米,1995年是7平方米。前10年中,政府用于解困房建设的资金达8000万元。迄今为止,广州已竣工经济适用房面积达200多万平方米。应该说,这16年来,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这部分人已基本买了住房,剩下的便是一些根本买不起房的和一些迈不进经济适用房“门坎”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 针对这一情况,住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经济适用房的“准入门坎”会适当放宽。但“度”怎样定,目前尚未最后确定。 可否投资争议颇多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花了大力气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解困房”,但真实的情况是,不少买房人根本无须解困。相反,由于经济适用房价格低廉,越来越多的广州市民把它看作是理想的投资渠道。 据了解,在90年代初期,对经济适用房的热情曾席卷整个广州市,许多人想方设法购买经济适用房,以致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不通过摇号的方式来公平产生购买者,颇似今天的彩票开奖。尽管昔日的热闹如今不复,但经济适用房买卖中的投资行为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 日前,记者在棠下发现,一些经济适用房已经堂而皇之成了出租房。据了解,这一现象在同德和大塘等处的安居小区里同样存在。因其价格较低廉,而且小区环境和配套不错,经济适用房大受租房一族欢迎,出租、出售房屋中介的生意也因此非常兴旺。 不是有个“准入门坎”限制着吗?为什么还会有人“混水摸鱼”? 对此,广州市住改办有关负责人颇为惊讶地说:“有人拿来出租吗?”他还明确说:经济适用房原则上不能出租,但可以上市(在购买人经济条件好转后)。据了解,就全市性大型的经济适用房屋苑而言,住建办采取的办法都是“自建自卖”,即由政府划地,住建办负责开发建设和销售,对买房人把关较为严格。因此,他认为,经济适用房买卖中的投资行为即使存在,也应该不严重。果真存在的话,那就是一些买房人在买了房以后,因小孩仍在原学校读书,因此依然在原住处居住或租房居住,而将安居房暂时拿来出租。这种情况是很难避免的。但据了解,除了上述情况外,购房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确存在,正如一位知情人士所说,“准入门坎”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究竟该不该出租、出售解困房?而且,如果是像这位负责人所说情况存在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又该不该禁?如何禁?目前,由此引发的争议颇多。如果允许出租、出售解困、安居房的话,一套当时不过七八万元买来的房子转手就提高近一倍的价格,岂不是比投资商品房更保险,同时利润也更高?这显然违背了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住改办有关负责人已表示,要去调查一下。(南方都市报记者/戴朝晖) 小资料 在广州,一些居民楼上都有这样一个标志,中间是一个人,外面是一座房子,它的意思是安居乐业,这就是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的标志。经济适用房这一称谓,广州是1999年底开始起用的,它的雏形在1986年。那时,经济适用房被叫做解困房,到了1995年改叫成安居房。目前,多层经济适用房的最高限价为2300元/平方米,高层为32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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