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悲怆的信用故事--普通债权人看史玉柱及其还债行动

2001年02月16日 07:44  中国青年报 

  编者按

  当舆论对史玉柱[微博]还钱一片赞誉的时候,我们从普通债权人一方,给出了事件的另一面。这才是事情的全貌。不要忘了,这毕竟是对一次失信的补救,而且,补救本身也是不完整的。对此,除了对“补牢”的赞许,是否还应当进行一点“亡羊”的反思呢?

  在我们这个转型期的社会里,不断重复的失信行为,正疯狂啃噬着人们对诚信原则的敬畏和信仰;一次次的背信弃义,正酿成当前社会的信用危机。巨人事件就曾是这种恶性循环中的一根著名链条。回溯这段历史,是想让人们看看失信给百姓带来了多大的灾难,同时,也是为了把史玉柱还钱的意义看得更加分明。

  与债权人一样,我们不把史玉柱当作道德巨人。还钱,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己。但是,我们认为,这种行为即使纯是利己的,也不妨被看作是一种合理的利己主义,在失信现象普遍存在的今天,仍有积极意义。

  巨人事件的基调是低沉的,但结尾显出了亮色。它说明,在这个社会里,诚信的力量仍是主流,它让失信者必须付出代价,才能重新立足。

  2月15日下午5点,是史玉柱承诺还清购买珠海巨人大厦楼花的老百姓钱的最后期限。此时此刻,在珠海市石景山旅游度假中心院内,交通银行营业部背后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几名士安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始收拾桌子。对于此次收购的最终结果,几位工作人员始终守口如瓶。

  当对史玉柱的个人专访铺天盖地之时,当众多媒体对此次还债行动大加赞誉之际,本报记者在珠海数天的实地采访和数位普通债权人的含泪诉说,却给人另一种不同的感觉。

  过硬的担保让我动心

  2月11日上午,在士安公司收购现场的咨询处,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向工作人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犹豫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仰天长叹一声:“算了,大老远地赶来,也只能这样了!”然后,双手颤抖着从随身的小包里摸出了稍稍泛黄的契约和各种证明、文件,前去兑换自己总额8万元中的40%。

  按照士安公司的规定,此次的收购方式有两种:一是以100%的价格收购,分两期支付,即现期支付40%,2001年底再支付60%;二是以70%的价格一次性收购。老人无奈地笑笑说:“史玉柱真是聪明,无论哪种方式,都让你既不甘心,又不得不作出选择。因为他也知道,老百姓实在是等怕了。”

  这位姓王的老人来自遥远的陕西,是一位大学教师。为了巨人大厦的美好承诺,他已经苦等了6年,年仅50多岁的他像一个年近70岁的老人。在珠海明媚的阳光下,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辛酸的经历。

  1995年1月初,来珠海探亲的王老师偶然路过建设银行某营业部,门口挂着的一个横幅吸引了他的目光———“2000元3年后变成4000元”。进去一问,工作人员递给他的是厚厚的一叠巨人大厦的宣传材料:“专业人士普遍认为,该物业升值潜力巨大,3年内能超过3倍。巨人集团保守地向广大投资者承诺,升值至少超过1倍……”材料上还印着巨人大厦的效果图和领导题词,罗列出的销售代理则是交通银行等几家大型国有银行,并附有巨人集团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以及各个媒介对巨人集团铺天盖地神话般的报道……所有闪耀着信用光环的一切,让根本不懂房地产、不懂经济的王老师对巨人大厦确立了信心。

  当时,王老师的女儿正在上大学,他自己的退休工资不过每月300多元,生活过得紧巴巴的。王老师把这件事看成是经济特区带来的新生事物,这么高的收益,又有这么有力的保证,机会难得。于是,王老师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两万元,又向亲朋好友借了6万元,凑足8万元买了巨人大厦的楼花。就等着3年后翻番,还完本钱,自己养老送终的钱也就有着落了。

  为了保管这张契约,王老师绞尽脑汁,生怕自己一生的积蓄泡了汤。最后,他把契约封好,粘在抽屉下面。为了保险,他还把契约的编号写在十几个不同的地方。

  售楼竟是“非法集资”

  过了一年多,小偷没来,各种小道消息却不断地传来。王老师开始有点紧张。到了1996年底,消息似乎确凿起来,王老师打长途电话到巨人集团,要求退还自己的集资。对方问清数额后说:“8万元好像太多了,一下子很难退。”这个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王老师顿时几乎要晕倒。

  1997年初,王老师长途跋涉赶到珠海,许多债权人正围着巨人集团要求退款。有关领导则出来辟谣:“巨人大厦绝不会烂尾!”但是,此时此刻,王老师已经没有任何靠巨人大厦赚钱的想法了,他只想平平安安地拿回自己的本钱。

  但是,就这个愿望也并没有那么容易实现。史玉柱杳无音信,而当初令债权人在种种形式上产生信用保证幻想的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此时却一概回答:“与我们无关。”

  王老师等大批债权人感到了绝望。他们不停地向上反映情况,要求相关部门给个说法。

  1999年初,王老师从珠海一位知情人那里得知一个情况:早在199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就曾经在“珠银管199502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售卖楼花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违反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扰乱了金融秩序,必须立即停止。对已收取的‘预付款’,要按3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按实际天数退还本息。”

  这份通知于1995年1月13日印发,而就在10天前的1月3日,老王花8万元购买了楼花。而且,从1995年到1999年长达4年的时间,这些债权人却从不知道这份文件的存在,还在一次次想争取自己的应得利益。

  在众多债权人悉心保留的资料中,记者见到了一份签于1993年底的“保险协议书”。甲方是“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乙方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香洲支公司”。

  第一条,保险标的是甲方向投资者销售其即将兴建的巨人智能大厦(主楼及裙楼),并向投资者承诺,该物业3年后升值超过1倍,乙方就此承诺提供本金及超值保险;第二条,保险责任范围:3年后,该物业升值达不到1倍时,乙方就本金及超值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但是,当记者打电话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珠海分公司联系采访时,有关人员再三声称———“此事早已解决,这份保险协议无效!”

  还钱是为了再站起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史玉柱别把自己扮成救世主,他的债根本没还清。”在珠海,记者见到了几十位不同行业、不同身份的债权人,他们的遭遇与王老师大致相同。而谈起史玉柱此次的还钱行动,大家不约而同谈了这样的看法。

  “既然史玉柱承认收购楼花是他的还钱行动,那他为什么不真正承担责任,按照当初的契约兑现?退一万步说,按照人民银行的这份文件,史玉柱至少也得按3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按实际天数退还本息。现在的做法,完全是耍了一招金蝉脱壳,逃避大量的利息。”而对于史玉柱在媒体上频频接受专访,大谈2月15日彻底还清百姓的钱,许多债权人更是气愤:“首先他连本金都没还清,60%的大头我们都没拿到。再说了,他想站起来,不把屁股擦干净行吗?”

  老百姓虽然说的是气话,但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联想到近期史玉柱要做大以及借壳上市的种种传闻,此次还钱行动实质上是史玉柱回购信用、继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

  经过再三寻觅,记者终于在一片大楼的遮避中找到了曾经让无数人心动的巨人大厦工地。大门两侧是一副白底黑字的对联———“大块文章,阳春烟景”,尽透一股嘲讽之气。

  号称65层的“巨人大厦”建成的只是地下室和地面3层,一片轰鸣声中,3部大铲车正在将地下室和土地整平。一位民工告诉记者:“这楼迟早也要拆。”(本报记者杨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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