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史美伦女士为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文学士及加州圣达嘉娜大学法学博士,并在美国高特兄弟等律师事务所供职多年,1991年进入香港证监会,历任公司财务部助理总监、高级总监及证监会执行董事,1998年起担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在企业融资、市场监管及法律事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时间 工作
1985-1990年 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律师
1991-1994年 加入香港证监会,出任证监会高级总监
1994-1998年 出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
1998-2001年2月 出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兼执行董事
2001年3月 将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