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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4日 17:55 北京晚报
从今往后,高收入者将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房了。市政府近日规定,只有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本市城镇居民才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且对购买面积也作出了限制。“我还能买经济适用房吗,我能买多大的房子?”近日成为京城百姓议论的焦点。 刚刚颁布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在2001年年底前,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家庭收入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补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等收入。夫妇双方都是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以及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中的拆迁户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凭证明就可购买经济适用房。 每户家庭最高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标准也有了规定,即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和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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