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委开先河 推行有偿发布消费警示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2日 16:10 羊城晚报
成都消息 昨日,从四川省消委会传出惊人消息:要开全国先河,率先推行有偿发布消费警示制,即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使用消协通过比较实验得出的消费警示,都得支付一定的费用,而这在以往却是免费和义务提供的。消息传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有人甚至质疑消协此举与现行《消法》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相冲突。
对此,四川省消委常务副会长谷岩称,消协因其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消费者维权申诉,被消费者誉为“保护神”。其通过比较实验得出的消费警示往往成为引导消费的“金玉良言”,因此无论是企业或媒体都想获得。消协是政府发起成立的特殊社会团体,但没有会员,无法收取会费,全靠政府拨款过日子。国外的消协组织,其生存方式之一便是有偿发布消费警示。通过收费的方式,消协不仅可以自己养活自己,还可将节余资金用来作下一个比较实验。而四川省工商局有关人士称,省消委此举十分可行,不仅为政府减轻负担,且是消协工作和国际接轨的发展必由之路。当然,此举推行起来难度极大。
另据了解,省消委会决定将酸奶质量作为第一个比较实验的对象。(赵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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