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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宅不得商用”政策炸了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1月22日 12:17 中国青年报

  有广州人大代表认为,有关部门突然严格执行这条规定,可能会逼得一些公司从写字楼少的老城区迁往区外,这对老城区政府来讲意味着税源流失,财政收入锐减

  中山大学一位资深教授认为,城市土地功能分开、避免彼此干扰的原则在国际规划界奉行了80多年,但目前有所松动。随着新经济的发展,住宅多功能化可能是趋势

  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处长则认为,将广州的写字楼价格降下来,也许是解决““住宅不得商用”的一个好途径

  1月19日,原本想在新春之际让新公司开张大吉的叶先生,一纸诉状将广州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告上了公堂。

  令叶先生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大动肝火的,是广州市工商局在2000年底下发的那份《关于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该通知规定,凡没有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违章建筑及产权证注明用途为住宅的房,一律不准发照。已经在住宅等非商业写字楼登记注册的企业,必须在2001年1月开始的年度年审时,办理变更企业法定地址的手续,并把企业的经营场所迁到注明为商业用途的写字楼。

  叶先生是在1997年与广州中广大厦开发商签订了该大厦两套商品房的《房地产预售契约》的。签约之初,开发商多次向他承诺,大厦可以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谁知叶先生去年年底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分局根据《通知》的规定,以叶的房屋用途是“住宅”为由拒绝发照。无奈之下,叶以开发商涉嫌欺诈为由,将其推上被告席。

  自去年底以来,和叶先生相似的、到工商部门办理年审或注册新的公司时遭到拒绝的企业,在广州还有不少。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广州在册的企业中,有70%左右的注册地址是住宅。在越秀、白云等区,在住宅楼或居民小区中办公的企业高达90%以上。这些公司大多数因为企业太小或处于创业阶段,花不起高昂的写字楼租金而无法进入富丽堂皇的写字楼。

  其实,早在叶先生“发难”前,广州市工商局“住宅不得商用”的通知就在广州众多租不起写字楼的中小企业中炸开了锅。他们纷纷质疑政府部门:“是否如果他们租不起写字楼,公司就得宣布破产或被迫停业?”

  更有人怀疑这一政策的合法性,“我们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法》规定登记公司的条件之一是有固定场所,难道住宅楼就不是固定场所?”

  广州市的一些人大代表也对匆忙实施这一政策的后果普遍表示忧虑。广州市人大代表叶丽琳说,有关部门突然严格执行这条规定,过于仓促,不仅企业没有准备好,基层政府也没有准备好。荔湾、越秀等老城区由于区内写字楼少,很多公司只能迁往区外,这对老城区政府来讲意味着税源流失,财政收入锐减,政府运作可能会乱套。

  在人们的质疑之下,政府部门才匆忙出来解释《通知》的出台背景。据称,《通知》的依据是1997年4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的《广州市规划条例》,其出发点是“加强城市功能分区,提高市民生活和环境的质量”。于是,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规划、房管和工商部门联合出台的“住宅楼不得商用”的规定就正式下文了。

  据知情人透露,政府急于实施这一规定,还有另一方面的考虑———为广州的房地产市场增加助推力。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调查发现,广州市已建成的商务写字楼闲置率高达27%至34%,还有大量规划中的写字楼用地无人问津,原因是一些中小企业大量购买成本远比写字楼低的住宅楼办公。在苦于找不到激活写字楼市场的良策之际,官员们发现了《广州市规划条例》中的政策“依据”。据了解,自《通知》出台后,广州市内写字楼已经普遍提价,有的区的写字楼已经坐地起价1倍有余。

  于是,人们争论的焦点由“住宅楼能否用作商业用途”转到了“这个政策现在实施是否已经成熟”上来。

  广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主任黎文江认为,“住宅不能用于商业用途”这一规定早已有之,但执法不严,现在如果用快刀斩乱麻的办法处理,效果不一定好,建议有个缓冲期。

  中山大学一位资深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城市土地功能分开、避免彼此干扰的原则在国际规划界奉行了80多年,但目前是互联网时代,在家办公的人越来越多,这一“金科玉律”已有所松动,国外已经特许小型高新企业在住宅里办公。随着新经济的发展,住宅多功能化可能是趋势。

  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处长则认为,将广州写字楼的价格降下来,也许是解决“住宅不得商用”的一个好途径。

  在人们的追问之下,广州市工商局“经过反复研究”,终于在1月19日为《通知》补充了一份“由内部掌握执行”的15条调整措施,大大放宽了已经在住宅登记注册企业的年审条件。工商部门说,这些调整只是一种过渡性政策,在没有正式文件出台之前暂时试行。

  有人预料,虽然工商部门的“过渡性政策”可以暂时安抚那些中小企业主,但是对“住宅不得商用”这一政策是否合法、合适的争论,将会成为广州市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们关注的一大焦点。(本报记者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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