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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1月13日 16:36 长江日报
讨债两年对方不还钱,武昌李老板昨天当着借钱者的面打“110”,对方立马把钱还了他。 警方事后郑重声明:债务纠纷应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解决,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涉及,请市民勿拿“110”当讨债工具。 青山一客户欠了李老板1000多元钱,至少欠了两年。李数次讨债,对方总是借口推脱。昨日,李又找到青山这位客户,眼看又讨债无果,他打了“110”。 青山公安分局接警后,因担心双方言语纠纷酿成伤害案件,准备到场调解。就在这时,李打“110”来“报喜”:客户把钱还了。原来,客户见李报警,有些害怕,就把钱还了。 据了解,少数市民不了解“110”的职责,遇到买早点、幼童“扯皮”等事情,也打“110”,使“110”有些为难。 “110”干什么? 市公安局近日在媒体上发文,呼吁市民正确使用“110”。“110”的基本职责是: 受理刑事、治安报警,及时调度民警赶赴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依法处置,对火灾、交通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及时组织民警抢险救灾;对于人民群众遇到自己难以克服的求助,安排民警结合本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110”坚持“有警必接,有险必救”,但对不符合其职责的求助,将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求助人有条件解决的,要求求助人自己解决;可寻求有关部门帮助的,告知其找有关部门求助;求助人应履行义务的,责成其履行义务。(记者包应普 通讯员张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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