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日报报道,去年12月26日,侯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检查了个体经营户肖某的门店及库存的内蒙古价值30余万元的毛线,这批毛线涉嫌伪造厂名厂址,执法人员依法决定异地封存。执法过程中,新田市场40多名个体户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阻挠。鉴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决定暂停扣押货物,并安排了人员昼夜守候,防止货物转移。8日9 时许,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赶赴现场,做工作,讲政策。13时许,执法人员将要异地封存的毛线拉走一车,正在拉第二车时,由于受到不明身份人的煽动,百余名个体户再次围攻执法人员,致使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多人被打,3人受伤。
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甘国屏话说,各地工商管理执法人员在“打假”联合行动中,遭遇暴力抗阻已成家常便饭。笔者选取的只是众多打假工作中的一件普通事件就如此让人心存愤怒,庆幸的是执法人员只是受伤,而有些时候,执法人员打假却要以生命为代价。去年11月,重庆烟草专管所所长唐安明在打假执法时被造假者刺死。
各地质监部门大力出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本来是执法者,却处处被动,挨打。此种状况可以看出制假者的“实力和气概”。原本是应该心虚、躲躲藏藏的制假者,是人人喊打的老鼠,如今反而趾高气扬,像老虎。而制假售假活动非旦不能被消灭,反而却如毒瘤恶癣,屡打不绝,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究其原因,在于打人者受到暴利的驱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冒国内外知名、驰名商品,能使制假售假者获得成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的非法利润。马克思曾经形象地描述过一些不法商人的逐利心理:只要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们就敢冒杀头的风险。正是这种心理,使得一些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沦丧的不法之徒利令智昏,铤而走险。而一旦得手,他们又有更多的本钱去实施更大的制假售假活动,获取更大的非法利润,如此恶性循环。
笔者认为,打假必须先要打倒背后的撑腰者,即地方保护伞。有资料表明,许多地方打假受阻是和地方保护分不开的,因此要打假就必须打击地方保护者,让地方保护者的制假的“机会成本”无限大或足够让他倾家荡产甚至声名狼藉,让他不会再有兴趣和动力去制假。其次,要让制假的企业负责人不再有经营企业的权力和可能,使他们永无制假的可能。
总之,社会上应该形成一种氛围,让制假者真正成为“过街老鼠”,而不是“老虎”。(杨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