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最新公布的统计,二000年前三个季度,全国共受理投诉四十九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二亿多元,消费者获加倍赔偿七百零六万元,支持起诉六千多件。估计二000年全年受理投诉总数达六十八万件。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日前称,二00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加大力度,在解决消费领域中的热点、疑难投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医患纠纷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难题,到医院看病到底是不是消费者,长期以来未有定论,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受到侵害屡见不鲜。
中消协呼吁采用民事法律和程序解决医患纠纷,改革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组成结构,以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并且专门召开研讨会,邀请医疗、医药专家、律师和患者代表从多个侧面进行分析。中消协观点明确,敦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合理合法解决医患纠纷。浙江省以此为契机,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地方法规中,将医患纠纷列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开了先河,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深入,商品房纠纷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中消协与建设部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由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百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参加的商品房放心承诺活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方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福建省消协特意立法,出台包括“延期交房,逾期一年消费者可以退房”在内的化解房屋消费纠纷中七大难点的规定。
此外在处理“东芝[微博]笔记本电脑事件”、移动电话投诉上升等问题上,中消协召开由有关方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座谈会,引导消费者理智、客观的依法维权。
中消协有关人士称,为了提高消费者投诉成功率,中消协和各地协会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成功的尝试:一是建立公开调解制度。北京、沈阳、成都等地建立了公开调解庭(室),选择典型案件,邀请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共同参与调解过程。为了规范调解工作,中消协还制定了《消费者协会消费争议调解守则(试行)》。二是履行查询职能。河北、甘肃、贵州等地切实行使这项职能,敦促解决了有关医疗、商品房、燃气、有线电视等方面的消费争议。三是推出“三·一五”标志。凡使用该标志的企业,必须承诺一旦与消费者发生小额争议,协商不成,自愿接受和服从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曹天玷说,十几年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与国际社会的消费者维权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他指出,中国加入WTO以后,各行各业都在研究各项工作国际化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不例外。(中新社记者刘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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