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厂家未按时为职工交纳公积金,引来了一大堆的麻烦;令人想不到的是,厂家竟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
去年,上海油脂厂职工薛某拟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被房产公司告之,其单位未按时交纳其公积金。薛某找到厂家协商,厂家和房地产公司商定,由厂家先提供8万元保证金,等公积金到位后再返还。不想,薛某买了房子,可厂家的公积金却没到位,房地产公司就将8万元保证金划入了帐内。
厂家觉得很“冤”,公积金只是晚交,后来已补交,遂一纸诉状将房地产公司告到了宝山法院,要求返还保证金。法院经调查后发现,薛某公积金贷款不成,造成支付购房款时发生困难,责任在厂家,房地产公司划款不存在过错。宝山法院近日作出调解,厂家直接从薛某的工资中逐月扣除这笔保证金。(记者唐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