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0日起,交通服务行业将进入一年一度的春运期。由于每年春运旅客骤增,交通客运市场出现阶段性供不应求。于是,机票、车票、船票涨价没商量。
“三票”涨多少才算上限?民航、海运(包括内河客运)、铁路、公路等四大运输部门提前公布的涨幅大抵在30%至40%之间,最高的声称将涨价70%至80%(当然这是指运力特别紧张的线路)。
节前节后的旅客绝大多数为普通群众,尤其以外出打工的民工居多。这部分人平时收入不高,因此对涨价异常敏感,但又无可奈何。在外奔波劳作一年,谁不想假日期间与家人团聚?车马费再贵,咬咬牙也得掏。
“三票”要涨价,有两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是“遵照市场规律用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关系”,“人家国外的交通企业逢‘大节’票价都上涨,咱当然也要涨”;其次,涨价是经过政府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的。只要涨幅不超过审核确定的上限,自然是算作“合法”的。
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在市场中随行就市并没有错,但其中有个非常重要却极易被大多数缺乏市场经济常识的人所忽视的前提条件,即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的主体身份。换句话讲,市场牌不是人人可以打的。像公路与内河客运,民营资本已大量进入,多种资本角逐短途客运市场,客运服务商多半系自负盈亏的市场法人,其服务价格随行就市不但说得通,而且完全应该这样做。可铁路和民航则另当别论。
这个两个行业至今仍然是国有资本高度垄断的行业。从某种程度言,它们既扮演着市场的角色,也作为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出现。铁路“三年扭亏”,今年总算赚了5亿元(运输收入1000多亿元,销售利润率才千分之五)。民航的年报尚未公布,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民航和铁路的巨额亏损历来由国家财政背着。财政的补贴从哪里来?还不是咱老百姓的税款?话说到这份上问题就来了:经营不善时,纳税人为你“买单”;可一到客运旺季,你就急不可耐地涨价———“进账”归己。这公平吗?
用旺季的垄断性高价冲抵平时的效率低下,如此扭亏当然省事,但却直接掩盖了垄断行业经营不善的种种弊端。对行业本身,消除了走向市场的紧迫感;对老百姓,则等于盈亏都得“买单”。
此外,春运期限有几十天,但并非所有的时段、所有的线路在春运期间都运力紧张,可涨价却是“一刀切”,似乎与这一时段客运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无关。
“假日经济”不能等同于“涨价经济”。节假日客运票价上涨的做法前两年就已有所闻,今年则是“全面开花”。尽管事情已成定局,但对此进行评论依然具有现实意义。虽说垄断与市场之间两种力量的此消彼长最终取决于改革的快慢,但对于普通公众,关注“身边的经济学”,用市场的眼光观察抨击各种穿着市场外衣的垄断行为,有助于促进市场“长”、垄断“消”。(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