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受争议的我国药品价格管理体制,将从12月25日起作重大调整。这将对老百姓用药有什么样的影响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研究所副所长颜玮和白云山中药厂副厂长王正平。
垄断性药品由国家定价
新政策之前,所有国产药的药价都要报政府审批。此后,政府定价药的范围在缩小,只限于两类药品:一是列入刚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1500多种药品,即患者用药后可到医疗保险部门报销的药品。二是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包括专利药品、国家一二类新药、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国家计划免疫药品,及按指令性计划生产、收购供应的避孕药具等。
上述政府定价为最高零售价格(不包括麻醉、精神、计划、免疫及计生药具),药品零售单位和医院可据市场竞争情况降价销售。而未列入上述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完全放开,包括两类:一是“高级药”如大部分进口药和合资药;还有一些是大路货的“低级药”如板兰根冲剂、凉茶等。
不怕商家“搞搞震”
政府在制定药价时将实行专家评议制度。而以前定价的随意性很大。有的药厂明明用较低的成本仿制了国外新药,生产后却按国外新药相似价格申报。前不久有些国内药厂,宣布药价大幅“缩水”的情况下仍有赚头,便属这种情况。
一种药价出台后,如果药厂或药商在流通的过程中,私抬或压低价格怎么办?对此,新药政策将有市场价格体系约束,即建立和完善药品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及时跟踪药品市场实际价格变动情况。对一些原定价不合理药品,还可重新定价。
开高价药情况会减少
新的药价管理政策,对一般老百姓的首要好处是:用药透明度高了,因为新政策对药品价格调整实行公告制度,在正式执行前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告,药价怎么定的、定多少心知肚明,吃了“明白药”。
其次是价格公道了,因为大部分常用药都已经综合测评、公开限价。新政策将逐步降低药品流通率总水平,也就是说,以前从出厂到批发加上成本价19%的差价率,及批发到零售和医院15-20%的差价率将降低。这当然会降低药价。
一些医院乱开药、开高价药情况也会减少。以往高价药、低价药同一差价率,为赚取更多的差价,一些医院只进高价药,医生只开高价药。而新政策实行差别差率,高价药差别率从低,低价药差价率从高,拉近医院开高低价药的绝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