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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2月19日 13:53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何少英) 关于我省路桥收费站存在的问题,本报《经济周刊》版曾以“收费站何以只生不灭”为题做过专题报道。(见1998年11月9日第15版)时隔两年,现在的情况如何?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我省路桥收费站的清理、整顿和撤并工作效果不如人意,站点数量有增无减,收费标准有升无降,路网效能仍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据省有关部门介绍,路桥收费站“整”而不“治”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各地路桥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由于部分相邻很近的项目分属不同的投资主体(如广州环城高速公路与广深高速公路,广州大桥与洛溪大桥),撤并难度相当大。 二是管理体制混乱,致使“收费还贷”功能无法保障,还贷期限一拖再拖。我省相当部分收费站除交通部门管理外,还有其他部门参予管理,甚至由当地政府直接管理。多头管理大大削弱了对收费核算、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部分收费人员有机可乘,贪污票款的案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收费站的管理费甚至超过收费收入的80%,只能养人,难以还贷付息。 三是项目核算办法欠规范,不少收费站未能按照“一路(桥)一收费站”进行独立收费还贷的核算办法,有的地方由县财政局统收统还,有的由地方公路发展公司统收统还,新项目建设资金不够就用通行费补,一个效益不错的站要负担好几项工程的还贷任务,拉长了还本息的年限。 此外,一些地方在建桥修路时缺乏投资约束机制,项目规模过分超前,造成还贷能力差。如省道S223线梅教段36.6公里,投资2000万元,年收费仅44万元,而年管理费支出11万元,根本没有还贷能力,个别山区收费站通行费收入还不够管理费开支。有些项目则擅自追加预算,扩大规模,造成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相差甚远,还贷压力过大。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建议加强对路桥收费的行业管理力度。在统一全省车辆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对全省非经营性收费站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核定其还贷基数,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入资金全额纳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按核定的每个收费项目的管理费,返还项目作日常开支,其余专项用于还贷。 同时,应尽快成立“省收费公路统筹还贷基金”,基金可采取多渠道筹集,以解决撤并部分山区效益差的非经营性项目还贷问题。改革收费模式,在全省已经成线、成网的高速公路上,成立专业收费管理公司,同一路线上各项目业主经过协商,共同委托一家专业收费公司统一收费、结算和分账,减少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收费站。另外,应推广“路路通”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建设,既使车辆不用停车购票,又能从根本上防止贪污和挪用费款的现象;加大“缴费光荣,逃费可耻”的宣传力度,提高过往车辆交费自觉性,也是不可忽视的措施之一。(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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