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我国查补税收1800多亿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2月18日 09: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吕鹏)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九五”期间,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不断加强,普遍建立了专门的税务稽查机构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稽查制度日臻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在近14万稽查人员的努力工作下,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五年查补收入1800多亿元,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据介绍,“九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征管改革,增加科技含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1996年正式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建立后,税收征管方式实现了根本性转变。变专管员管户制为管事制,变“保姆式”征税为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进一步划清了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纳税人主动、按时申报率平均达90%;全国已建立23000多个功能较全的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以集中、公开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社会中介服务的税务代理机构,经过脱钩改制,得到了规范、发展。
据了解,全国60%以上的县级税务机关、80%以上的纳税人、75%的税款已纳入计算机网络管理。金税工程进展顺利,阶段性目标有望圆满实现:今年底,整个国税系统的四级网络开通,增值税交叉稽核和发票协查系统在“五省四市”运行;全部百万元和十万元以及部分万元版专用发票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累计37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0%的增值税款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实现了与海关的信息联网。初步完成了全国统一征管软件(CTAIS)的开发、试点,现正在24个城市逐步推广。全国已将年纳“两税”2000万元、营业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了税源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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