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四日电(记者尹丹丹) 近十年来为中国提供了百分之七十六以上工业新增产值和百分之七十五城镇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从明年起将逐渐享受到更多更完善的政策扶持。
记者是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上获此信息的。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相继出台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并在去年修改《宪法》时进一步明确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使中小企业按投资方式和财产责任形式分类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
今年,国家推出了第一个《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国家经贸委于去年上半年起草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业已正式报送全国人大。至此,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法制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与会的国家经贸委副主任李荣融表示,上述《政策意见》“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由国家经贸委牵头,有科技、财政、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已研究确定,在近几年内就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技术创新主体、鼓励外商投资或参股合资合作创办改造中小企业,以及简化中小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减轻工业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等,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明年,有关部门将重点研究制定六个配套文件和操作办法,以细化该《政策意见》,包括关于鼓励创办中小企业、简化中小企业设立审批程序的意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行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试点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的意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另外,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统一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业实际的统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