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据广西区物价局消息,从明年起,全区各地实行新的明码标价制度。凡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均属价格违法行为,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要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新华网报道,目前广西已向全区下发《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区内餐饮、娱乐、卫生、学校、城建等各部门行业必须制作当地统一的明码标价菜谱本、价目表(牌)等,并有当地主管部门监制字样和举报电话;同时对降价销售商品必须使用统一降价标签、价目表,如实说明降价原因,并保留降价的记录和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等均作了明确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使用“大放血”、“跳楼价”等词语做商品广告,违者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