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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不能赶农民上楼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8日 14:10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微博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大幅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7日起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鼓励有文化农民留在农村

  温家宝说,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农业现代化。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持续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事关农业长远发展,要作为一项基础性重大工程来抓。

  慎重撤并农村教学点

  温家宝说,目前我国最大的发展差距仍然是城乡差距,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仍然是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并不会自然带来农村面貌的较快改变。要全面推进农村各项建设,建设好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提高农村民居设计和建设水平。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总的方向是完善制度、提高水平、逐步并轨,最终迈向城乡一体化。

  宅基地使用权无权剥夺

  温家宝指出,30多年来数亿农民进城 ,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要使进城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市圈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不可能完成人口的城镇化 。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向,既要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又要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

  温家宝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不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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