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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8日 11:13  燕赵都市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昨天起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温家宝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目前我国最大的发展差距仍然是城乡差距,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仍然是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并不会自然带来农村面貌的较快改变。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提高农村民居设计和建设水平。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总的方向是完善制度、提高水平、逐步并轨,最终迈向城乡一体化。

  温家宝指出,30多年来数亿农民进城,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要使进城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市圈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不可能完成人口的城镇化。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向,既要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又要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温家宝指出,这几年,我们能够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农业农村形势好。明年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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