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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试点天然气门站价格动态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8日 09:41  法制日报微博

  粤桂试点天然气门站价格动态调整,发改委称天然气价改试点不会增加居民用气负担。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胡建辉: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最终实现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改革后,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将像对汽柴油调价一样,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另外,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对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三种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仅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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