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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天然气价改将推动价格上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7日 18:32  新浪财经微博

  新浪财经讯 12月27日消息,发改委决定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专家认为,天然气价格在试点时间内不会产生较大波动,但若推广至全国,更加市场化的机制将引起天然气价格的上行,西气东输管道沿线省市上涨幅度会更为明显。

  新机制更加市场化

  新价格机制将现行的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为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国家制定的统一门站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表示,“市场净回值”法选择以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作为挂靠价格,这两种产品的价格形成已充分市场化,未来天然气定价将必然趋于市场化。

  隆众资讯天然气分析师梁胤哲称,我国天然气价格一直呈平稳态势,但部分天然气经营公司已经开始出现亏损,此外,不久前对天然气进行的税改也将增加天然气运营公司的成本,预计利润将会被压缩30%至50%,未来天然气价格机制趋市场化后,这一部分的成本将不可避免被传导至消费者。

  试点推行存难度

  林伯强认为,此次价改拉开了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序幕,但他认为选择广东、广西两个地方作为试点地区,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发改委称,选择广东、广西进行试点,主要考虑这两个地方是新兴的天然气市场,目前没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气源更加接近国际市场。而且按照新机制测算,两省(区)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虽然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天然气价格,但较大幅度低于其他气源价格,价格具有比较优势,总体上不会增加用户负担。

  林伯强认为,由于远离陆上管道,广东、广西的天然气价格一直高于我国其他省份,选择这两个地区进行试点固然有利于新机制的推动,降低了改革难度,但对于未来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却增加了未知数。

  在通知中,发改委也没有给出价格推广的时间表。

  林伯强表示,这一机制在试点地区不会引起天然气价格的明显波动,但若推广到全国,西气东输沿线城市原有的价格优势会被颠覆,天然气价格上涨幅度会比较明显,这是价改推广将面临的一大难题。

  但能源价格改革势在必行,这也被纳入“十二五”改革重点,林伯强表示,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仅为3%左右,“十二五”将增加至7%左右,现行阶段选择从天然气进行价改,十分明智。“不要把问题拖大了再改革。”(淑静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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