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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未实施天然气价格新机制省份要分步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7日 16:46  中国广播网微博

  中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

  问:改革什么时候向全国推广?在试点期间,其他省份的天然气价格如何管理?

  答:我们将认真总结广东、广西两省(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经验,评估改革措施对各方面的影响,取得经验后向全国推广。其他未实施新机制的省份,要通过分步调整天然气价格,疏导价格矛盾,使天然气价格水平逐步接近与可替代能源合理比价关系。考虑到试点地区用户对新机制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在这一改革未在全国推广前,两省(区)的门站价格按照新机制确定后,价格水平将保持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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