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23日电 (莫非 程景伟)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良性运作和监管备受外界关注。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王世国23日在广州称,广东要让公益慈善组织在阳光下运作,把它打造成一个透明的“玻璃箱”,让社会各界、公众都能够看清楚并且加以监督。
王世国23日接受广东省政府网站访谈时称,公益慈善组织首先要靠自我监管,发挥其自律功能,依靠本身的会员、理事会,发挥自律机制的作用,比如建立民主制度,重大的开支、重大的慈善公益活动必须经理事会讨论决定,而不是由某个人擅自作主决定。
“同时要建立规章,靠制度来监管。”王世国透露,广东省正在研究制订《广东省慈善条例》,条例的出台将会使得广东各类慈善组织拥有规范性的规则以约束其日常行为。
王世国说,慈善组织要进行信息公开,依靠公众来监管,把广东的公益慈善组织放安排在阳光下运作,这是非常重要的。据悉,国家民政部出台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布指引》规定,日常性捐赠必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社会公布,如果接受重大的捐赠,必须在72小时之内向社会公布。广东省关于基金会运营的重大活动,比如接受捐赠,也都有明确的、严格的规定。
王世国表示,广东对公益慈善组织要“奖优罚劣”,并接受舆论监督。“前一段时间社会对一些公益慈善组织的质疑,就是社会舆论在发挥着很好的监督作用,我们要树立社会公益组织中好的典型,同时也要严厉地谴责那些弄虚作假、欺骗群众的不良行为。”
王世国称,目前通过合法登记的广东公益慈善组织总量大概在2600多家,各类基金会有240多家,除此还有大量的活跃在社区的福利会、小型慈善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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