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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炳辉:六方面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5日 15:00  新华网

  2011年12月15日下午14:00,证监会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专题小组研究员陈益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总监傅炳辉做客新华网,为网友解读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

  主持人:这次方案最大的特点或者亮点是什么

  傅炳辉:我们这次退市制度有六项内容,这次最大的亮点实际上是针对目前退市制度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最突出的:第一,我们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第二,加快了资不抵债的退市速度。第三,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创业板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上市。这样从一个方面能够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另外就是我们不支持借壳上市,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对借壳炒作的行为有比较大的遏制作用。

  主持人:创业板退市方案主要从哪几方面进行了完善

  傅炳辉:这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案主要是从六个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了完善。第一,是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第二,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同时明确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第三,对净资产为负的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第四,设立退市整理期制度,在公司终止上市前我们会给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这个期间,公司的股票移到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第五,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的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主动的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第六,明确退市公司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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