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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博爱主席翁涛以诽谤罪状告郭美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5日 08:44  《财经网》微博

  【《财经》综合报道】据北京晨报报道,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翁涛12月14日将刑事自诉状递交到深圳罗湖法院,请求法院以诽谤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责任。

  报道称已证实法院收到了起诉状。但至于该院是否受理此案,目前还无确切消息。

  郭美美于2011年6月份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名义在微博炫富而出名。11月3日晚间她在微博上指责翁涛为争夺中红博爱股权,而诬陷该公司董事王军包养郭美美为二奶,造成舆论失势退出股权。郭美美还爆出翁涛曾坐牢、包养二奶等。

  翁涛随后一一回应郭美美的质疑,他承认自己在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过360天牢狱,不过否认争夺王军在中红博爱的股权,他说:“我用得着去抢王军的股权吗?股权是可以抢的吗?托你的福,现在中红博爱股权还有价值吗?是谁造成了今天这个局面。”翁涛一再声称自己有证据证明“郭美美是王军的女朋友”,并立下赌约,如果能证明则要求郭美美退出微博,放弃娱乐圈。

  翁涛在刑事自诉状中表示,郭美美将他描述成一个生活作风不正、假公济私、吸毒、诈骗的无恶不作之徒,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人格、名誉权,严重降低了他的社会评价,给他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给他的家庭和事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为此,翁涛向罗湖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以诽谤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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