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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19:39  中国新闻网微博

  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赵建华) 中国国家发改委30日宣布,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居民电价由现行的单一形式,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在各自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作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

  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这些居民每年每户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人民币。

  从今年12月1日起,中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将平均提高约3分钱。国家发改委介绍说,实行阶梯电价后,用电量不同的居民用户用电负担有所差异。用电量在第一档以内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相对减少;用电量超过一定数量后,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相对越多。

  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000多亿千瓦时。其中,用电较少的三分之二居民家庭,用了三分之一的电量;用电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表示,一些典型调查支持上述统计结果。长期以来,中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已不够补偿成本。中国大约70%的电力是通过煤炭发电,发电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电力工业已成为中国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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