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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群:我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4日 14:33  新浪财经微博
人保集团副总裁周立群。(新浪财经 陈鑫 摄)人保集团副总裁周立群。(新浪财经 陈鑫 摄)

  新浪财经讯 新浪金麒麟论坛今日在北京柏悦酒店召开,本次论坛主题是:中国经济的全球机会。人保集团副总裁周立群在分论坛上表示,目前保险业仍然处于非常初级发展阶段。

周立群:我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媒体来源:新浪财经

  周立群说,关于保险业,从目前的情况看:

  第一,目前中国的保险业是亚洲第一,全球第六大的市场,去年整个中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达到了2150亿美元,比意大利稍高一点,但和美国、日本相比,我们还差得非常大。

  第二,我们目前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过去十年中,中国保险业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27.3%,大家知道,我们过去十年GDP的增长差不多是在10%左右。但是保险业的复合增长率是27.3%,远远高于GDP的增长,也是全球最快的。

  第三,目前保险业仍然处于非常初级发展阶段,一是保险业的密度还比较低,人均保费目前只有164美元,和印度差不多,只有台湾、香港的二十分之一,我们的保费占GDP的比重只有3.7%,印度是5%左右,我们低于印度,也只有台湾的五分之一,香港的三分之一,所以我们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

  这是保险业目前的发展状况。

  从保险业未来发展来看主要是两个方向发展:

  第一,风险保障。保险作为金融行业,它首要提供的是专业的风险管理,通过专业的风险管理来为老百姓进行互助式的风险保障。这实际上保险业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使命主要是三条:

  1、专业的风险管理来为居民提供互助保障。

  2、以财富管理服务居民的自助保障,因为财富管理是居民自助保障的一种方式。

  3、以补充和提升的方式来促进政府公共保障的供给。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它是一个互助保障,(图)核心是通过保险业的发展形成社会的风险准备。社会的风险准备就是我买保险的是为人人,我买一份保险其实也为别人做风险保障,获得保险赔付的时候实际是人人为我。

  通过财富管理实现自助保障。老百姓将来越来越多地要靠自助保障,包括刚才提到的养老问题,是要靠自助的方式来实现的,依靠子女、政府不能够完全实现我们自身的保障,自助保障主要是通过推广自保障计划,形成保险储金集合,获取集约投资收益,提高自助保障水平。整个寿险行业有90%的业务收入是来自于自助保障的,只有10%来源于互助保障,整个财险行业属于百分之百互助保障的范畴。

  对政府的公共保障提供补充和提升,比较突出的是中国人保在湛江搞的“湛江模式”,在河北搞的“农业保险”的模式,这都是通过保险的方式来扩大政府的公共保障,内容我就不展开了,因为时间关系。

  一是关于养老的问题。

  中国到2015年已经开始面临“刘易斯拐点”。“刘易斯拐点”以后,中国老龄化最高的时间点,按我在蒋正华副委员长参与的课题是2040年是中国老龄化最高的一个阶段。从现在到2040年是30年时间,我们将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呢?对我们来讲既不是住房的问题,也不是养老、医疗的问题,也不是吃饭的问题,衣、住和病都没有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养老的护理,

  我是30年前的1981年参加工作,当时我是拿46元/月,大概25元可以请一个全职的护理人员,今天在中国的大多数地区,2500元请不到一个全职的护理人员,30年时间护理成本提高了100倍,未来30年,如果提高100倍的话,每个月要支付的护理费是25万元,这是我们个人和社会都承担不起的支付。有人说这不可能,但我告诉他,过去三十年是中国劳动力占总人口比重不断提升的三十年,而未来三十年是中国劳动力是占总人口比重不断下降的三十年。如果看到这样一条曲线,我想大家对这个问题就会有所警觉。

  养老护理的问题如何解决,保险业、金融业在其中承担什么样的使命,在中国老龄化应对策略的大课题当中,在前年没有金融业服务于养老业的子课题。蒋正华副委员长是主持这个课题的领导,我提出这样的问题,应当列入金融业服务于养老业的问题。如果中国金融业不能够迅速转型,服务于中国未富先老的社会形态的话,既会失去金融业发展的机会,也失去他们对社会做出贡献和服务的功能发挥的场所。

  二是关于监管的问题。

  中国目前金融业的风险会发生在什么领域呢?我的看法,既不会发生在商业银行法监管的领域,也不大可能会发生在保险法监管的领域,也不大可能会发生在证券法监管的领域,我们的金融风险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在我看来最主要的是信托法应该监管的领域得不到有效的监管。

  我们现在三大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都有相应的监管机构,按照机构监管的方式对他们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管。但是按照《信托法》所管辖的金融业务,这三个行业都在做,这三个行业以外的行业也在做,但是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管。所以,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们没有必要成立一个全国高层次的,把这三个监管机构合而为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更重要的是成立一个功能性监管的信托监管机构。

  信托业的监管不是只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而是对《信托法》管辖的所有金融活动进行监管,比如有统一的信息发布,有统一的制度和措施。所以我认为今后中国金融业的监管是强化信托管理下的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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