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粤东高速昨起实施计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1日 06:49  广州日报

  李妍

  涉及1208公里高速公路

  本报讯 (记者李妍)昨天零时起,粤东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区域实行货车计重收费,涉及惠州、深圳、河源、梅州、汕尾、揭阳、汕头、潮州等地市的高速公路,总通车里程为1208公里。交通部门希望此举能从经济源头上切断车辆超限超载的原动力。

  根据有关方案,货车正常装载部分及超限30%(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按现行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货车凡超限30%以上的部分,每超限1%,应缴通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下增加4%。

  广东省交通厅表示,计费方案不改变广东省高速公路目前的按车型分类“元/公里”的通行费计费方式与现行费率模式,只在此基础上对超限货车的超限装载30%以上部分加收通行费,对空载和轻载的2轴6轮以上货车给予降档收费优惠。

  据介绍,广东实行相关货车计重收费的方案后,合法运输、正常装载(含超限30%以内)的车辆,通行费较实施前没有增加,相反略有降低,因营运货车通常有一定机率的空载而享受降档收费优惠。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