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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油事故刑事调查启动声起 康菲或面临三项重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7日 08:32  经济观察网微博

  经济观察网记者 严凯9月6日,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应该对渤海溢油事故作业方康菲公司提起刑事诉讼。

  一天前,贾方义向山东省公安厅、检察院递交了举报信,要求后者应该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启动刑事调查程序,迅速介入该事故的调查。

  与此同时,贾方义还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申请,请求国家海洋局向公安检查机关依法启动刑事调查程序,对康菲公司提出控告。

  8月底,贾方义曾以个人名义向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康菲公司、中海油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至今均未被受理。

  除了海南省高院明确提出由于不在管辖范围内,故拒绝受理外,天津海事法院和青岛海事法院均未给予回复。“它们说这是新型案件,需要逐级上报。”贾方义说。

  在致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公开信中,贾方义称,康菲公司溢油事故造成渤海湾污染面积达5500平方公里,使渤海海洋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大量养殖户及海洋渔业损失估计超过10亿元。

  贾方义认为,按照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在此次渤海溢油事故中,作业方康菲公司涉嫌三项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破坏性采矿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贾方义称,在此次漏油事故中,康菲公司造成的损失以亿计算,大大超过了刑法338条规定的30万以上即可成为重大损失的界定值。

  但贾方义同样担心,由于是否受理刑事诉讼由相关机构决定,此次诉讼也可能面临着“无下文”的局面。

  不过,相关法学专家则称,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康菲公司提起刑事诉讼已经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

  目前,康菲已经宣称溢油油田蓬莱19-3油田已全面停产。随之而来的将是对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方案等后续问题的解决。

  在去年4月份发生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美国检察官迅速介入事件当中,迫使BP公司不得不建立一个高达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

  很多法律界专家纷纷认为,应该尽快启动对渤海溢油事故责任方进行刑事调查程序,这样局面不会至于如此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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